审查要求: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在发展对象相关材料上级党委预审合格后,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投票表决前进行。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,内容及格式如下:
预备党员接收对象公示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有关规定,经资产管理处党支部考察、机关党委预审,拟接收王玉琪等1人为中共预备党员。现予以公示:
姓名 | 性别 | 出 生 年 月 | 职务 | 申请入 党时间 | 确定积极 分子时间 | 拟发展 时间 | 备注 |
王玉琪 | 女 | 1986.2 |
| 2012.9.14 | 2020.6.3 | 2021.6.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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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示自即日起始5个工作日( 6月4日— 6月 10日),凡对上述同志入党有异议,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机关党委或资产管理处党支部反映。
机关党委联系电话: 84707025
资产管理处党支部联系电话: 84792027
资产管理处党支部
2021年 6月 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