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个人现实表现和党支部培养教育考察情况,经支部大会通过,确定黄韵桦、龙美琪等二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。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透明度,确保发展党员质量,按照校党委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规定,现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自2021年10月8日—2021年10月14日。本公告发布后,如有异议,请在五个工作日内通过书信或电话方式向本支部反映,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
姓名 | 性别 | 出生年月 | 单位及职务 | 申请入党时间 |
黄韵桦 | 女 | 1997.1 | 财务处 会计 | 2021.3.4 |
龙美琪 | 女 | 1993.1 | 财务处 会计 | 2021.7.2 |
财务处党支部电话: 84791372
财务处党支部
2021年10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