确定龙美琪、黄韵桦为发展对象的公示

发布者:机关党委发布时间:2022-11-13作者:浏览次数:10

历时党支部一年以上的教育培养和考察,经支部大会通过,确定龙美琪、黄韵桦两位同志为发展对象。为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,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度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精神,现将龙美琪、黄韵桦两位同志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,公示期7天,如对龙美琪、黄韵桦两位同志的入党问题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党支部反映。龙美琪、黄韵桦两位同志的基本情况如下:

1.龙美琪,女,1993年1月20日出生,湖北武汉人,2016年参加工作,2021年7月2日正式提交入党申请书,2021年10月8日经支部大会通过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,2021年10月20日参加第48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,2021年11月5日参加结业考试。

2.黄韵桦,女,1997年1月21日出生,湖北武汉人,2021年2月入职武汉商学院财务处,同年3月4日正式提交入党申请书,2021年10月8日经支部大会通过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,2021年10月20日参加第48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,2021年11月5日参加结业考试。

公示时间:2022年11月14日-2022年11月18日

联系人:范丽丽

联系电话:84791929


财务处党支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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